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審驗辦法|第 5 條|傳播|法規|生效中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16-12-08
各種終端設備應依其技術規範所定檢驗項目與標準辦理;尚未訂定檢驗項目與標準者,應依下列各款規定之順序檢驗之,於符合前順序之標準時,免依後順序之標準檢驗: 一、國家標準。 二、國際標準組織所定標準。 三、區域標準組織所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