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漁業漁獲物或漁產品出口業者核准及管理辦法|第 3 條|漁業|法規|生效中
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24-11-12
申請文件不符合前條規定者,主管機關應命其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或補正未完全者,駁回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