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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及網路保險服務管理辦法-第 4 條

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及網路保險服務管理辦法|第 4 條|保險|法規|生效中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生效日期: 2027-01-01|最後修訂: 2025-09-25

內容

保經代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應確認代理或業務合作之保險公司將所節省之成本於保險商品附加費用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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