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1 條|兩岸經貿|法規|生效中
第 一 章|大陸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4-11-26
本準則依財團法人法(以下稱本法)第二十四條第四項、第二十五條第五項及第六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