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第 7 條|航空|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交通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後修訂: 2024-11-14
遙控無人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所有人應於事實發生日起十五日內,向民航局申請註銷註冊: 一、滅失。 二、損壞致不能修復。 三、報廢。 四、永久停用。 五、所有權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