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及工業維護塗料揮發性有機物成分標準|第 3 條|大氣環境|法規|生效中
環境部|v1.0
最後修訂: 2019-08-13
管制塗料之種類及應附合揮發性有機物成分限值如附表。 專供出口之建物及工業維護塗料,或古蹟建物、廟宇、歷史建物及相關附屬品修繕、維護及保養所用之建物塗料,不適用本標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