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進口人產地標示不實案件檢舉處理及獎勵辦法|第 5 條|國際貿易|法規|生效中
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1-15
本部及貿易署對於檢舉人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地址、電話或其他足資辨別其身分之資訊,應予保密,並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