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 18 條|通訊|法規|生效中
第 四 章|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4-07-23
設置者依前條規定變更網路設置計畫經核准,或變更電臺頻率、頻寬、發射功率、設置處所或發射機,但未超出原核定之網路設置計畫所載內容者,設置者應依第十條至第十六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