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優良臨床試驗管理辦法|第 47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四 章|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4-09
審查會應將試驗計畫書、會議紀錄、查核紀錄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保存至試驗完成後至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