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第 16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4-14
最高管理階層,應確保第十四條第二款品質政策符合製造業者之設立宗旨;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 一、承諾遵行品質管理系統要求,並維持該系統有效性。 二、品質目標建立及審查所依循之架構。 品質政策之適用性應經審查,並於製造業者組織內進行溝通,確保人員之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