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第 17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4-14
最高管理階層,應確認各部門及階層完成第十四條第三款品質目標之建立。 前項品質目標,應依品質政策訂定;其內容包括符合法規與產品要求可加以量測,並應完成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