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第 96 條|證券暨期貨管理|法|生效中
第 五 章/第 一 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4-08-07
非依本法不得經營類似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之業務;其以場所或設備供給經營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