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第 119 條|證券暨期貨管理|法|生效中
第 五 章/第 二 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4-08-07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除左列各款外,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以任何方法運用交割結算基金: 一、政府債券之買進。 二、銀行存款或郵政儲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