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第 120 條|證券暨期貨管理|法|生效中
第 五 章/第 二 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4-08-07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之董事、監事及職員,對於所知有關有價證券交易之秘密,不得洩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