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第 51 條|刑事|法規|生效中
第 六 章|院本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0-23
除法規有特別規定外,有關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事項之決策,由地方法院院長決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