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第 53 條|刑事|法規|生效中
第 六 章|院本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0-23
地方法院應成立國民法官制度個人資料保護相關專責小組(以下簡稱個資保護專責小組),辦理下列事項: 一、承院長之命提出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建議方案。 二、擬定執行本辦法所定個人資料保護事項之指引。 三、定期稽核本辦法所定個人資料保護事項之執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