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運及轉口貨物通關管理辦法|第 10 條|關務|法規|生效中
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1-29
轉運貨櫃(物)以內陸運送方式運經港口或機場管制區以外地區者,運輸業者、承攬業者或四區業者應依海關指示,向海關申請派員押運或核准加封封條載運。但武器、彈藥或海關認有必要之貨櫃(物),限由海關押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