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第 145 條|證券暨期貨管理|法|生效中
第 五 章/第 四 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4-08-07
於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其發行人得依上市契約申請終止上市。 證券交易所應擬訂申請終止上市之處理程序,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