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第 159 條|證券暨期貨管理|法|生效中
第 五 章/第 五 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4-08-07
證券經紀商不得接受對有價證券買賣代為決定種類、數量、價格或買入、賣出之全權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