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法規
生效中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辦事細則-第 6 條
最後修訂:
2023-07-31
📋
條文摘要
植物健康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輸出入植物檢疫之執行與植物檢疫相關文件之簽署及查核。 二、輸出入植物檢疫技術之研發與檢疫相關設施之查核及管理。 三、輸出...
📝 內容
植物健康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輸出入植物檢疫之執行與植物檢疫相關文件之簽署及查核。
二、輸出入植物檢疫技術之研發與檢疫相關設施之查核及管理。
三、輸出入植物檢疫物檢疫違規及申訴案件之處理。
四、植物疫情資料之調查及應變處理。
五、農藥製造、販賣及使用之查核監督。
六、其他有關植物健康事項。
一、輸出入植物檢疫之執行與植物檢疫相關文件之簽署及查核。
二、輸出入植物檢疫技術之研發與檢疫相關設施之查核及管理。
三、輸出入植物檢疫物檢疫違規及申訴案件之處理。
四、植物疫情資料之調查及應變處理。
五、農藥製造、販賣及使用之查核監督。
六、其他有關植物健康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