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辦事細則|第 4 條|組織|法規|生效中
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7-31
本分署設下列科、室、站: 一、動物健康科。 二、植物健康科。 三、肉品檢查科。 四、秘書室。 五、人事室。 六、政風室。 七、主計室。 八、桃園機場檢疫站。 九、桃園檢疫站。 十、新竹檢疫站。 十一、觀音檢疫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