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法|第 58 條|證券暨期貨管理|法|生效中
第 四 章/第 一 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3-06-28
期貨商之名稱應標明期貨之字樣。但依前條第二項但書之規定為期貨商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