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 8 條|文化藝術|法|生效中
第 三 章|文化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5-19
文化藝術事業應恪遵各項勞動法規,保障文化藝術工作者勞動權益;維護勞動權益績效優良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予表揚。 前項之勞動權益保障條款之內容、範圍及其他相關事項,由文化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