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 13 條|文化藝術|法|生效中
第 三 章|文化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5-19
主管機關得辦理宣導及提供諮詢,協助文化藝術工作者取得法律及勞動權益相關資訊。 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辦理文化藝術工作者勞動狀況及勞動環境相關調查、研究,作為制定文化藝術政策之參據。 前項調查、研究應公告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