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所屬各辦事處組織通則|第 6 條|組織|Act|In Force
經濟部|v1.0
Last Amended: 1978-03-25
各辦事處置處長一人,職位列第八至第十二職等,綜理處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