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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所屬各辦事處組織通則-第 5 條

📜
法律名稱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所屬各辦事處組織通則
📋
條款號
第 5 條
📂
分類
組織
🏛️
Authority
經濟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1978-03-25
📋 條文摘要

各辦事處設秘書室,掌理文書、印信、庶務、出納及不屬其他各科事項。

📝 內容

各辦事處設秘書室,掌理文書、印信、庶務、出納及不屬其他各科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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