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第 11 條|地礦|法|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一 節|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6-21
礦業權不得分割。但合於礦利原則者,經主管機關核准,得分割之,其礦區之面積,仍應受第九條規定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