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建設條例|第 3 條|通用|法|生效中
國家發展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4-08-07
本條例所稱重大建設投資計畫,係指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重要產業投資或交由民間機構辦理公共建設之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