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第 19 條|智慧財產權|法|生效中
第 三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02-06-12
電路布局權期間為十年,自左列二款中較早發生者起算: 一、電路布局登記之申請日。 二、首次商業利用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