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 140 條|商業|法|生效中
第 五 章/第 一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6-26|最後修訂: 2025-12-26
採行票面金額股之公司,其股票之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金額。但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證券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採行無票面金額股之公司,其股票之發行價格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