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 158 條|商業|法|生效中
第 五 章/第 二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6-26|最後修訂: 2025-12-26
公司發行之特別股,得收回之。但不得損害特別股股東按照章程應有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