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 213 條|商業|法|生效中
第 五 章/第 四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6-26|最後修訂: 2025-12-26
公司與董事間訴訟,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監察人代表公司,股東會亦得另選代表公司為訴訟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