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 219 條|商業|法|生效中
第 五 章/第 五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6-26|最後修訂: 2025-12-26
監察人對於董事會編造提出股東會之各種表冊,應予查核,並報告意見於股東會。 監察人辦理前項事務,得委託會計師審核之。 監察人違反第一項規定而為虛偽之報告者,各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監察人對於董事會編造提出股東會之各種表冊,應予查核,並報告意見於股東會。 監察人辦理前項事務,得委託會計師審核之。 監察人違反第一項規定而為虛偽之報告者,各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