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 225 條|商業|法|生效中
第 五 章/第 五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6-26|最後修訂: 2025-12-26
股東會決議,對於監察人提起訴訟時,公司應自決議之日起三十日內提起之。 前項起訴之代表,股東會得於董事外另行選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