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 227 條|商業|法|生效中
第 五 章/第 五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6-26|最後修訂: 2025-12-26
第一百九十六條至第二百條、第二百零八條之一、第二百十四條及第二百十五條之規定,於監察人準用之。但第二百十四條對監察人之請求,應向董事會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