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 272 條|商業|法|生效中
第 五 章/第 八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6-26|最後修訂: 2025-12-26
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時,應以現金為股款。但由原有股東認購或由特定人協議認購,而不公開發行者,得以公司事業所需之財產為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