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會計法|第 2 條|商業|法|生效中
第 一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14-06-18
本法所稱商業,指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其範圍依商業登記法、公司法及其他法律之規定。 本法所稱商業會計事務之處理,係指商業從事會計事項之辨認、衡量、記載、分類、彙總,及據以編製財務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