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檢驗法|第 44 條|標準檢驗|法|生效中
第 五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07-07-11
適用符合性聲明之商品,其試驗應向標準檢驗局或其認可之指定試驗室辦理。 商品係由模組化零組件組裝者,如其模組化零組件均為應施檢驗商品且已符合檢驗規定,標準檢驗局得准予該組裝完成之商品免經前項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