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檢驗法|第 45 條|標準檢驗|法|生效中
第 五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07-07-11
適用符合性聲明之商品,其生產者於產製過程應採取管制措施,確保其產品符合技術文件之內容,並與技術文件中試驗報告之測試樣品一致。 經符合性聲明之商品,應符合聲明之內容,如有變更,報驗義務人應重新聲明,以確保其符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