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量衡法|第 18 條|標準檢驗|法|生效中
第 三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09-01-21
法定度量衡器檢定、檢查之種類、範圍、方式、時間、合格印證之式樣與其附加、去除方法及其相關管理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