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 148 條|法律事務|法|生效中
第 七 章|法務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後修訂: 2021-01-20
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