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法|第 44 條|航空|法|生效中
第 五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6-28
航空器飛航中,不得投擲任何物件、噴灑、拖曳航空器及其他物體或跳傘。但為飛航安全、救助任務或經民航局核准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