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捷運法|第 5 條|捷運|法|生效中
第 一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1-14
建設大眾捷運系統所需經費及各級政府分擔比例,應依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納入規劃報告書財務計畫中,由中央主管機關報請或核轉行政院核定。 前項建設由民間辦理者,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所需資金應自行籌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