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捷運法|第 52 條|捷運|法|生效中
第 七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1-14
本法所定之罰鍰,由地方主管機關處罰。 第五十條第一項或第五十條之一規定之處罰,地方主管機關得委託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