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防治法|第 63 條|疾病管制|法|生效中
第 六 章|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6-28
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