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管理法|第 38 條|動植物防檢疫|法|生效中
第 五 章|農業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後修訂: 2018-05-23
非本法所稱之農藥,不得為具有農藥藥效之標示、宣傳或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