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nt Protection and Quarantine Act|第 2 條|動植物防檢疫|法律|施行中
第 一 章|農業部|v1.0
最終改正: 2018-06-20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