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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 3-2 條

📜
法律名稱
動物用藥品管理法
📋
條款號
第 3-2 條
📂
分類
動植物防檢疫
🏛️
Authority
農業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6-11-09
📖 定義條文
📋 條文摘要

本法所稱新藥,係指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認定屬新成分、新複方、新效能、新使用途徑、新劑型或新用法用量製劑之動物用藥品。

📝 內容

本法所稱新藥,係指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認定屬新成分、新複方、新效能、新使用途徑、新劑型或新用法用量製劑之動物用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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