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顯示 20 / 34812 條法律條文

  • 中華民國刑法|中華民國刑法-第 124 條 檢察

    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務部
  • 銀行法|銀行法-第 96 條 銀行

    供給中小企業信用之專業銀行為中小企業銀行。 中小企業銀行以供給中小企業中、長期信用,協助其改善生產設備及財務結構,暨健全經營管理為主要任務。 中小企業...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交易法|證券交易法-第 106 條 證券暨期貨管理

    (刪除)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專利法|專利法-第 133 條 智慧財產權

    說明書及圖式,依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三項規定,以外文本提出者,其外文本不得修正。 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補正之中文本,不得超出申請時外文本所揭露之範圍。

    經濟部
  • 著作權法|著作權法-第 102 條 智慧財產權

    未經認許之外國法人,對於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三條、第九十五條至第九十六條之一之罪,得為告訴或提起自訴。

    經濟部
  • 公司法|公司法-第 130 條 商業

    下列各款事項,非經載明於章程者,不生效力: 一、分公司之設立。 二、解散之事由。 三、特別股之種類及其權利義務。 四、發起人所得受之特別利益及受益者之...

    經濟部
  • 水利法|水利法-第 92 條 水利

    未得主管機關許可,私開或私塞水道者,除通知限期回復或廢止外,處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因而損害他人權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四千元以...

    經濟部
  • 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法-第 99-6 條 航空

    操作超輕型載具而致他人死傷,或毀損他人財物時,不論故意或過失,超輕型載具所有人應負賠償責任;其因不可抗力所生之損害,亦應負責。自超輕型載具上落下或投下...

    交通部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95-4 條 基本法規

    本條例施行細則,由行政院定之。

    大陸委員會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99-1 條 國土管理

    供下列各款使用之樓層,除避難層外,各樓層應以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及防火設備分隔為二個以上之區劃,各區劃均應以走廊連接安全梯,或分別連接不同安全梯...

    內政部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118 條 國土管理

    (刪除)

    內政部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 125 條 國土管理

    昇降階梯踏階兩側應設置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一二六五一規定之欄杆,其臨向梯級面,應平滑而無任何突出物。

    內政部
  •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 75 條 賦稅

    稽徵機關依本法第八十條第四項之規定向公會徵詢意見時,應具書面,檢附「所得額標準調查表」限期通知查復。

    財政部
  •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113 條 賦稅

    (刪除)

    財政部
  •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138 條 能源

    導線進入配電箱或電度表插座箱應加以保護,以免遭受磨損,其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導線進入箱體之開口空隙應加以封閉。 二、採用吊線支撐配線方法者,導線...

    經濟部
  •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138 條 能源

    設備之所有組件及其支持托架或其他連接部分,應予適當配置,使設備間、與其他設備間、與垂直及橫向導線及與支持物部分,含支持平台或結構體間,在調整或操作時,...

    經濟部
  • 鐵路修建養護規則|鐵路修建養護規則-第 137 條 鐵路

    架空電車線之左右偏位,應考量集電弓寬度、路線情況等定之。

    交通部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10 條 公路

    汽車倒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彎道、狹路、坡路、狹橋、圓環、隧道、單行道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道、快車道、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交岔路口且為大...

    交通部
  •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19 條 公路

    人行天橋標誌「指54」、人行地下道標誌「指55」,用以指示行人穿越天橋或地下道入口之位置。設於天橋或地下道入口附近,並得以附牌指示其方向。附牌製作與停...

    交通部
  • 客船管理規則|客船管理規則-第 136 條 航政

    各水密門、舷窗、活閥與排水口之關閉機件、煤灰滑槽與垃圾滑槽應每週舉行使用演習一次。航程需時滿七日者,應於離港前作一次完全之演習,此後並應於航程中,每七...

    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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