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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75000001

其他芳香烴混合物,依ISO 3405方法(相當於ASTM D86方法)蒸餾時,於250℃時所得蒸餾量以容積計達65%及以上(包括耗損)者

除苯、甲苯、二甲苯及萘以外的芳香烴混合物,250°C蒸餾量≥65%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2.5%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MH)
第三欄 7.5%

輸入 / 輸出規定

輸入規定(台灣)

稽徵代號
T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化學品 / 列管法規

列管標記
T
列管類別
(T/T*)油氣類
適用稅率
依條例

貨物稅條例第 10 條 油氣類之課稅項目及應徵稅額如左: 一、汽油:每公秉徵收新臺幣六千八百三十元。 二、柴油:每公秉徵收新臺幣三千九百九十元。 三、煤油:每公秉徵收新臺幣四千二百五十元。 四、航空燃油:每公秉徵收新臺幣六百十元。 五、燃料油:每公秉徵收新臺幣一百十元。 六、(刪除)。 七、溶劑油:每公秉徵收新台幣七百二十元。 八、液化石油氣:每公噸徵收新台幣六百九十元。 前項各款油類摻合變造供不同用途之油品,一律按其所含主要油類之應徵稅額課徵。 行政院得視實際情況,在第一項各款規定之應徵稅額百分之五十以內予以增減。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南韓 37,974.19 公噸 66.83%
  2. 日本 11,536.22 公噸 20.30%
  3. 新加坡 6,580.01 公噸 11.58%
  4. 泰國 582.05 公噸 1.02%
  5. 比利時 81.72 公噸 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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